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根据《重庆三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三峡学院教〔2021〕244号)相关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学院转专业相关工作。成员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教学副院长、学院办公室主任、学工办主任、教学秘书、各年级辅导员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第二条 工作小组具体职责为: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根据教学资源确定拟转入计划数,确定拟接收名单,做好公示工作。
第二章 转专业原则
第三条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转专业需经过资格审查、择优选拔、公示等程序,实行学生和学院双向选择,学院择优录取。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生源地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考试(新高考),不符合拟转入专业高考选科要求的学生;生源地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考试,不符合拟转入专业文理科要求的学生。
(二)通过对口高职录取的学生。
(三)正处于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者保留学籍的学生。
(四)转专业申请前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
(五)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体检要求的学生。
(六)单列录取标准,按特定方式和类别(如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招收和培养的学生。
第五条 每位学生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转专业申请一旦得到批准,原则上不得再转回原专业或转入其他专业。
第六条 学生转专业后,原专业的修业时间计入总修业年限。
第三章 转专业优先条件
第七条 学生入学后新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并经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相关专业学习者,转专业时可优先对待。
第八条 获得学科类相关竞赛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排名第一,含中学期间获奖)者,可优先对待。
第九条 经学校批准休学创业,返校后有转专业意愿者可优先。
第四章 转专业程序
第十条 学生转出申请
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后,学生根据教务处发布的各专业转入计划,填写《重庆三峡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交学院审核。
第十一条 学院转出审核
(一)学院对申请转专业(转出)学生是否符合转专业基本要求进行核实,若出现与本规定不符情况的学生,将取消其转专业(转出)资格。
(二)对符合基本要求的学生,学院将《转出学院拟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附表2)与学生申请材料报学校教务处。
第十二条 学院转入考核
(一)学院对转入我院的学生的资格进行复核。
(二)按《工商管理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在不超过学院接收计划数的前提下,对于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做到应收尽收,并在学生申请表上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将不符合转入要求的学生申请表返交到学生所在学院。
第十三条 转专业名单确定
(一)学院将《转入学院拟转入学生确认名单汇总表》(附件3)和相关材料报至教务处。
第五章 退役复学转专业
第十四条 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在不违背第三条至第六条原则下,不受转专业指标限制,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重庆三峡学院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4),经工商管理学院及拟转入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提出初步意见,报主管校领导批准,直接转专业。
附件:1.重庆三峡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转出学院拟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
3.转入学院拟转入学生确认名单汇总表
4.重庆三峡学院学生退役复学转专业申请表
重庆三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