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践行应用型大学建设的宗旨,提高学院服务地方、服务企业的影响力和能力,强化校企(地)合作关系,丰富校企(地)合作内容,提升校企(地)合作的层次,学院本着“走出去、引进来”的原则,鼓励全院教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挂职锻炼,以进一步优化学院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学院的教学和科研实力。现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教师挂职锻炼的有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和发展规划,特制定本规定。
一、挂职人选
1. 选派挂职锻炼的教师为工商管理学院专业课程教师,原则上即将晋升职称的教师优先;
2.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由各教学系主任同意推荐后,学院再从推荐的人选中择优确定挂职锻炼教师。
二、挂职形式和时间
1. 挂职锻炼的形式分为半脱产和全脱产,以教务处确定的时间为准;
2. 学院鼓励专业教师选择半脱产形式,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开展挂职锻炼,工作日履行正常的教学任务和学院其他工作;
3. 各教学系申请全脱产挂职锻炼的专业教师,原则上每学期不超过1人。
三、挂职单位
1. 学院教师申请挂职锻炼的单位,原则上由学院推荐本院的校企合作单位;
2. 若教师自行联系挂职单位的,则必须确保该单位与教师的专业相一致。
四、相关任务
参加挂职锻炼的教师:
1. 挂职期满,提交1份挂职锻炼总结;
2. 挂职期满,提交1份企业或行业发展报告;
3. 挂职期间,申请教学改革项目1个(校级及以上);
4. 挂职期间或期满,面向学院教师开展1次讲座或沙龙。
五、挂职考核
1. 参加半脱产挂职锻炼的教师,按学院在职教师正常参加年度教学、科研等工作的考核;
2. 参加全脱产挂职锻炼的教师,学院除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其业绩成果进行全面客观评价外,还将在其挂职锻炼期间进行不定时的电话或实地检查,若发现教师存在无故擅自离岗、脱岗的情形,学院将给予其不合格评价。按照学校规定,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不认可其挂职锻炼经历,且不能享受挂职锻炼期间相关待遇。
六、例外情况
当年申请挂职锻炼的教师,必须按要求按时开展挂职锻炼工作,如因不可抗力之原因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在挂职期满前30天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注明原因,学院同意后方可提前终止挂职锻炼。
若未经学院同意,或在学院规定日期外提出申请,终止挂职锻炼的,学院有权对其挂职锻炼给予不合格评价,并取消其评优评先的资格,以及两年内不再批准其挂职锻炼申请。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工商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工商管理学院
2022年3月29日
附件:
1. 重庆三峡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申请表
2. 重庆三峡学院教师挂职锻炼计划表
3. 重庆三峡学院教师挂职锻炼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