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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千举办重庆三峡学院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重庆三峡学院校赛的通知

时间:2025-06-20 作者:20160029 点击:[]

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重庆三峡学院校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渝职社[2025]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重庆三峡学院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三峡学院教务处

承办单位:重庆三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校在校本科生(不含研究生),2025届应届生视同为在校生。

三、参赛方式

竞赛为团体赛形式,选手以团队方式参赛,每个参赛团队参赛选手3-7名,其中1人为领衔人;每个参赛团队指导教师1-2名,其中1名应为本校在职在编教师。比赛选手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团队的比赛。各参赛团队在校内可进行跨学科、跨专业和跨年级组队,不得跨校组队。


四、赛程安排

1.参赛队伍报名及线上提交项目:重庆市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www.cq.zhZcxcy.com)评审系统将于616日上午9:00开放(系统使用办法详见附件2)。参赛团队注册账号,校级管理员为本校参加网评项目的领衔人账号(领衔人注册手机号)进行授权,授权成功后项目领衔人登录平台提交项目。

2.校赛提交作品截止时间:720日。

3.校赛作品评审时间:722日—28日。

五、竞赛形式

本次校级选拔赛需提交《项目申报评审书》和项目PPT。校赛组委会采取网络评审方式评审,分别设123等奖。根据重庆市组委会分配的市赛推荐名额,推荐优秀团队参加市级复赛。

六、资格审核

经审查出现下列5种情况之一,取消项目或个人参赛资格。(1)项目团队领衔人不符合条件,或项目团队符合条件成员人数少于3人,取消项目参赛资格;(2)项目团队成员不符合条件,取消该成员个人参赛资格;(3)指导教师不符合条件,取消项目参赛资格;(4)凡是不符合赛事规定、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不能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主动声明引用他人成果的,取消项目参赛资格;(5)已获往届“渝创渝新”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和全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再次参赛,取消项目参赛资格。

七、校赛QQ群、邮箱

QQ群:参赛团队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校赛比赛群,并备注团队名称+年级+姓名,以便适时获取比赛消息或相关文件。

14ECF


箱:3360252421@qq.com

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官方通知及相关文件为准。


附件1:重庆市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评审书

附件2:重庆市第九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网络系统使用办法


重庆三峡学院教务处

重庆三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202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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