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三峡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三峡学院研[2020]122号)、《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院2023届研究生硕士论文答辩工作有序进行,现制定细则如下: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主席:颜帮全
委员:童洪志 周学军 周丽永 何京蓉
二、答辩委员会
主席:孙九霞
委员:胡志毅 李佛关 周丽永 冉建宇
三、答辩形式
现场答辩
四、要求
(一)参加答辩的学生为2023届所有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任何人不得缺席。
(二)2021级、2022级旅游管理硕士研究生可参与旁听并保持安静。
五、程序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主席、答辩人和指导教师姓名。
(二)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宣布答辩会开始。
(三)答辩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具体要求为:提供答辩专家评阅论文5份,准备PPT进行论文汇报(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创新点等、同时陈述根据外审意见修改情况);每名研究生答辩时间为30分钟,其中个人汇报15分钟,专家组提问与答辩人回答15分钟。
(四)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答辩人回答。
(五)答辩委员会休会,委员举行内部会议,宣读导师、论文评阅人对论文的学术评语,对论文答辩情况、论文学术水平进行评议、并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决议。
(六)复会,答辩委员会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答辩委员会决议一经宣布,任何人无权修改。
(七)答辩会的全过程和相关材料,由答辩秘书负责记录汇总,并完善相关签字盖章手续。
(八)
1.通过答辩的研究生,应及时完成:
(1)按照答辩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2)做好答辩和学位申请纸质材料的整理和准备工作,完成学位论文归档电子稿及文件纸质版,5月24日交于学院存档。
(3)5月25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学位审核,并将相关信息及材料提交研究生处。
2.对于答辩未通过,且经答辩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过半数委员认为应进一步修改的论文,答辩委员会可作出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一次的决定。重新答辩仍不通过者,学校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六、分组
本次答辩共分1组,每组由5名答辩委员、1名答辩秘书组成,负责本组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具体安排如下:
第1组
组长:孙九霞
成员:胡志毅 李佛关 周丽永 冉建宇
秘书:孙明姚
学生:冯晓燕、陈 铖、史文静、郝骁荣、张 媛、余 娟、但 欢
七、时间
2023年5月20(星期六)上午9:00—12:00
八、地点
博学楼三栋1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