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是导师为研究生制定科研选题、明确科研方向的重要步骤,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开端,也是监督和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同时,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是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三大环节(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论文答辩)中的重要一环,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强化过程管理,促进工商管理学院MTA学位论文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保证MTA学位论文质量及硕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重庆三峡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三峡学院研〔2020〕122号)、《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规定(修订)》(三峡学院研〔2020〕124号)、《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规定(修订)》(三峡学院研〔2020〕125号)等文件要求和精神,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论文开题评议要求
(一)论文开题时间要求。论文开题工作一般在研究生学习第三学期内(每年11月15日—12月10日期间)完成。
(二)开题报告基本要求。MTA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遵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同时必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开题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其中文献综述不少于3000字。
2.开题报告参考文献量:开题报告的参考文献量应不少于40篇;参考文献中最新研究文献(近五年内发表的文献)不少于二分之一。
3.开题报告文本格式规范性必须符合《重庆三峡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规范》(三峡学院文〔2016〕75号)的排版要求。
4.学生必须完成开题报告工作基础上,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论文开题报告会。导师未签字的一律不参加开题报告会。
(三)开题报告考核要求。MTA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进行集体评议,应本着实事求是、严谨治学、对学生本人负责的态度,根据考核内容严格审核,并填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应对研究生论文开题有明确的态度,建议和修改意见应具体、明确。开题报告会的考核过程和相关材料,由考核小组秘书负责记录汇总。
(四)开题报告考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视为不通过。
1.研究内容工作量明显超出学生自身实际研究能力,无法按照推进计划完成预期目标。
2.未达到学校正在执行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规定的基本要求。
3.研究对象不明,逻辑结构混乱,思路不清晰,研究计划内容与开题报告主题脱节严重。
(五)开题报告考核结果及处理。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应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对开题报告书进行全面修改,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后,允许在1个月内重新开题。重新开题答辩由未通过者自行遴选学院5名及以上导师组成开题报告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为单数,回避学生自己导师)。由于主观原因超过规定时间仍不能重新开题者按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重新开题答辩后仍未通过者,终止对其培养。
二、论文中检评议要求
(一)论文中检时间要求。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一般在研究生学习第四学期内(每年6月15日—6月30日期间)完成。
(二)论文中检基本要求。MTA硕士学位论文中检工作遵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论文完成工作内容必须满足学校相关规定的基本要求。同时,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论文题目与开题报告主题一致。
2.论文内容应与开题报告研究内容基本吻合。
3.论文撰写进度和完成时间应符合正在执行的重庆三峡学院《全日制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整体安排。
4.学生必须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中期进展报告基础上,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论文中检报告会。导师未签字同意的一律不参加中检报告会。
5.论文文本格式必须符合《重庆三峡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规范》(三峡学院文〔2016〕75号)的排版要求。
(三)论文中检考核要求。MTA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以不计名投票方式表决,经专家组全体成员2/3以上(含2/3)表决同意方为通过(合格)。
(四)论文中期检查考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视为不合格。
1.按开题报告计划任务未完成论文主体正文部分(不包括绪论和文献综述)。
2.论文章节结构内容不完整,断章取义,核心部分缺失。
3.未达到学校正在执行的论文中期检查工作规定的基本要求。
4.研究对象界定模糊,逻辑结构混乱,思路不清,论文主体内容与报告题目或论文主题不吻合。
5.论据材料与论点明显脱节严重,不能支撑主要章节观点。
6.实证研究类论文,理论分析和假设推演有“张冠李戴”现象严重的,对自己论文主体内容明显不熟悉研究过程的,章节拼凑的论文。
7.研究结果与现实情境严重脱节背道而驰、明显不能体现理论贡献和实践应用价值的论文。
(五)论文中检结果及处理
1.论文中期检查结果为合格者,可如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者,应按专家组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在1个月内重新接受中期检查,二次中检答辩由不合格者自行遴选学院3-5名导师组成中期检查小组(小组成员为单数,回避学生自己导师)。论文二次中检后仍不合格者,延迟半年答辩。
2.不能按期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研究生,须由本人提出延期检查的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方可推迟检查。研究生若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作延期半年答辩处理。
3.对所提供的论文初稿、阶段性研究成果、汇报材料等存在作假行为的研究生,经查实后,直接作出延期半年答辩处理。
(六)其他
本补充规定解释权归工商管理学院,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重庆三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2023年11月10日